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可能作出的要约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宣布,将针对纷美包装有限公司的所有已发行股份提出附先决条件的自愿全面现金要约(“要约”)。香港的公众公司收购要约以及其他公众公司交易受香港证监会(“证监会”)监管,并受法律约束,适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详情请参阅网址 https://www.sfc.hk/TC/(“守则”或在我们的案例中称为“收购守则”),特别请您的注意《收购守则》第8.1条,涵盖了任何方式下提供资料的规定,包括我们的财务顾问必须出席有关会议,并不可发放关键性的新资料或重要的新意见,以及第9条,涵盖了审慎程度及责任的标准。一般原则和守则引言亦适用。请细阅。
因此,请首先联系我们的财务顾问英高财务有限公司(“英高”),以便英高能代表我们处理您就收购守则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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